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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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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四学、三讲、一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及定期发布《党的组织生活参考》的通知
发布人:贾岩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466

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开展,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打通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最后一公里”,结合上级最新要求,学校党委将开展“四学、三讲、一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并配套定期向全校基层党组织发布《党的组织生活参考》。《党的组织生活参考》将结合实际,按照结构化形式进行发布,引导基层党组织能够根据自身特点,选用选学有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形式,丰富党的组织生活内容,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双向深度融合。

一、“四学、三讲、一提升”主要内容

党支部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开展党的组织生活,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学习、有讨论、有共识、有收获,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接地气、重实效。要以规范化为基础,从结构化、功能性、标准化、仪式感等方面,切实解决党的组织生活“学什么”、“讲什么”、“怎么做”等问题。重点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好四方面带头学习(以下简称“四学”)

一是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内容,让党员真正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和党的工作基本知识,抓好学思践悟,特别是要深刻理解其中与党员、党支部建设密切相关的内容。

二是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与立德树人、高等教育发展、高校中心工作、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相关的重要内容。

三是带头学习与本单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大政方针、最新国家政策和上级重要部署,紧密结合所在校区、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围绕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和智慧社会等,引导党员带头掌握中央最新要求,带头了解专业行业发展最新趋势,带头宣讲好重要政策,带头以“支部支部”等模式进行跨支部交流,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交叉共进。

四是带头学习学校党委出台的重要文件和政策。教工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重点学习有关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重点内容,争做“新时代八百壮士”;学生党支部应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学懂、弄通、做实学校下发的学习资料,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主动学习对标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党员努力成为“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勤学、修德、明辨、笃行”“六有大学生”的表率。

2.抓好三方面重点宣讲(以下简称“三讲”)

一是重点宣讲好精神传统。深化精神引领有效做法,注重政治引领,突出学用结合,立足校训精神和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历史传统,紧密结合校区、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大力弘扬哈工大人爱国奋斗精神。加大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红船精神、航天精神、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哈工大精神、马祖光精神等优质精神资源的结合融入,切实将精神传统宣讲作为党支部的重要任务和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内容。

二是重点宣讲好典型榜样。深化典型引路有效做法,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四有”好老师标准、拔尖创新人才要求、“八百壮士”精神、“哈工大规格”“哈工大功夫”等,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主动设计将“四个合格”融入岗位、融入日常、融入职责的结合点和发力点,挖掘、培育、选树、宣讲一批身边“两学一做”“最美党员”典型,完善先进事迹报告会机制和榜样库建设,广泛设立党员育人示范岗、先锋岗、党员服务站、党员专家工作室等,持续引导全校党员见贤思齐、争做榜样。

三是重点宣讲好品牌特色。深化品牌带动有效做法,全面推行“支部”和“党建”模式创新,强化党支部工作全覆盖和党的组织生活有特色,按照“做合格党员、建合格支部、出一流业绩、创一流单位”目标,突出“一党委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推动党支部利用党的组织生活主动设计、完善、固化特色品牌,形成特色抓手,创新特色经验。

3.切实抓好组织力提升(以下简称“一提升”)

发挥好党支部主心骨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功能。通过党的组织生活,重点围绕“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设计载体;围绕“组织群众有力、宣传群众有力、凝聚群众有力和服务群众有力”搭建平台;围绕“把好政治关、师德关”细化措施,推动每个党支部都有提升和发挥组织力的具体抓手,确保中心任务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渗透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服务功能就体现到哪里。

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形式

党的组织生活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以及讲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1.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由党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并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的党员表决同意,方能有效。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2.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参加。重大问题提交支委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安排1次。党小组会的内容围绕党委的重点工作和党支部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4.党课。党课每个季度至少1次。内容可根据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进行讲授,也可在教学科研一线、工程现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结合实际讲授微党课。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授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课,鼓励身边的先进模范和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

5.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谈心谈话。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1次,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同时,要进一步探索承诺答辩和群众评议的有效方式,制定针对性评议指标,不断优化评议形式和考核方式,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要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帮助引导其自我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对党性不强的党员,立足教育帮助,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8.主题党日。应以单位或学年为单位,每两周自行设置半天党支部活动日,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专门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可以利用“七一”集中开展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主题活动,利用红色教育基地等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等,使主题党日真正成为党员学习日、党员议事日、党员服务日、党员奉献日、党员意识日。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推行“四学、三讲、一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建设和发布《党的组织生活参考》是学校党委立足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进一步指导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具体抓手,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面推行,各党支部要抓好贯彻落实,围绕重点任务,按时高质量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并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可将《党的组织生活参考》的意见与建议向党委组织部门及时反馈。

2.规范开展。严格落实考勤、签到和请假制度。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出席人数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时方可召开,在讨论特殊重大事项时出席人数应达到2/3以上;参会人员如无法参加会议必须提前请假,并在支部生活记录本上标注请假原因。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参会人员应提前到会并做好签到工作。党的组织生活要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要在“三会一课”中规范悬挂党旗、党员佩戴党徽。

3.力求实效。我校目前党支部建设模式有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师生联合党支部等。各党支部或党小组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符合实际的学习教育活动,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力戒形式主义、不搞“**一面”“千篇一律”,也不搞“老生常谈”。党支部要将年度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安排等写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如实记录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党支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经常性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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